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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政策法规 划拨用地目录(关于免费停车场用地可以划拨吗的信息)

2023-10-07 21:39:32 智慧常识 浏览:30次


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划拨用地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合肥市国有土地有偿划拨试行规定

第二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不含三县)的城镇国有土地可实行使用权出让,也可以实行有偿划拨。需要使用国有土地者,除通过以出让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全部实行有偿划拨。

第四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统筹全市产业发展布局、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各业土地利用活动,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申请征地单位按照征地报批要求准备报件,向市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申请征地单位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以及可以按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

划拨房产土地过户新规定: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先报给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当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时,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1、法律主观: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3、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如下: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4、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包括: 一是国家的机关用地,国家机关用地具体指行使国家职能的一些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还有审判检察机关,是这些机关的总称。 二是军事用地。比如一些军队驻扎的地方或者军用设施的用地。

城市规划中,“公共交通用地”与“停车场用地”有什么不同?

1、两者从大的用地分类就不同。公交车总站应该属于公共交通用地,通常来讲这类用地是要政府单独划拨的。不会占用停车场用地。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2、是包含的。交通场站用地分类代号S4,是中类,指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代号S42,是小类,指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3、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公共建设用地,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为居民服务和使用而修建的,是各种设施用地,包括建筑物及其院落的占地面积、绿地和停车场等。

4、城市的基础设施用地主要是指用于建设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等所规划使用的土地。公共设施用地为居民生活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为居民生活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2021修改)

1、删去第二十三条。将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开放式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删去第三十九条。删去第四十条。

2、停车场(库)的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道路通行条件和满足车辆停放需求,提高停车场(库)利用效率。停车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建设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等。

4、有停车需求并有场地条件的单位,向当地交警部门提出办理机动车停车场的申请,领取《机动车停车场审批表》。申办单位按照审批表的项目逐栏填写,绘制平面示意图,加盖公章后,返回区交警部门。

5、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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