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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停车场)

2023-10-29 21:58:59 系统知识 浏览:38次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活动,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规划中,“公共交通用地”与“停车场用地”有什么不同?

1、两者从大的用地分类就不同。公交车总站应该属于公共交通用地,通常来讲这类用地是要政府单独划拨的。不会占用停车场用地。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2、是包含的。交通场站用地分类代号S4,是中类,指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代号S42,是小类,指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3、其面积属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也不包括各种建筑的配建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其面积属于公共建筑用地面积。规划的城市道路网等到分期实现,往往已是二十年后的事。

停车场设计规范

停车场设计规范重点如下:出入口位置公用停车场的停车区域距离公共建筑出入口的距离在50~100米之间。

第五条 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法律分析:停车场里道路宽度的设计标准是6米。车位长宽分为以下几种: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

法律分析:对于机动车停车场设计,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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