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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栾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

2023-12-22 17:48:33 系统知识 浏览:22次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

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否则不予批准施工。本规定所指的大型公共建筑已竣工使用而未按标准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或扩建停车场地。

城市公共停车位配比标准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0.1,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0.5的规定。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自行车)大于或等于5,(机动车)大于或等于0.45。

该配比最低标准是1比0.8。车位配比国家最低标准是1比0.8,即每100户居民至少需要80个停车位,这个标准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避免停车难的问题。

而目前很多项目的停车位都比房源数量少,大部分小区的车位配比为1:0.8,一户有时候并不能分不到一个车位。但当前每家可能也不止一辆车,车位需求变大,车位供应数量无法增加,小区车位供求情况自然受影响。

除此之外,位置处于中心区的小区,车位配比达到1:0.8。由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绿地的建设需要,地面停车场的面积是不宜大于总面积比的25%。在居住区域停车的话,需要优先考虑地下停车。

根据我国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小区车位比例调整为最低1:0.8。

停车场建设标准

1、停车场里道路宽度的设计标准是6米。车位长宽分为以下几种:车长不大于6米及车宽不大于8米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

2、停车位的标准面积:1。直行停车位的标准尺寸:5米宽,5米长。一般标准为5m*3m为最佳标准车位尺寸。

3、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4、法律分析:住宅建设项目应配备用于访客临时使用的公共停车泊位,其数量不低于按以上指标计算得到的项目停车总泊位数的5%,并宜设置在地面上。

国家对停车场有什么规定

1、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的车位是由当事人出租或者附赠的方式约定的,所以需要对停车费的规定进行一定的收费,停车费的收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车位的权利是业主的。

2、法律主观:对停车位的规定有:停车位建筑面积列入公摊的归全体业主;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归国家。

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0.1,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表0.5的规定。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自行车)大于或等于5,(机动车)大于或等于0.45。

4、分钟以内免费停车并不是全国规定的,15分钟以内免费停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由当事人约定,双方自愿原则。

5、根据查询《民法典》显示,停车场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额,以免停车场越权收取过高的费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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