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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江门市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4-01-03 23:23:54 智慧常识 浏览:37次


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小区停车费用归物管还是业主

若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公有部分占用所建,则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费用需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否则物业企业无权收取费用。但小区停车费不能超过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物业服务费最高限。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因为在开发商建设小区时,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已经规划在整个小区之内。当业主购买房产时,他们已经将建设停车场的费用分摊了。而为了方便管理,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代为收取停车费。

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小区停车位的归属,一般来说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这个停车费也可以叫做管理费,地面停车位是归所有业主所有的,负责管理的是物业公司,那收取的停车费就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所需要的。

因此,停车场如果对外收费,则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后续用于小区维修维护等。

小区停车过夜收费标准

1、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

2、小区停车位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3、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4、法律分析: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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