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对于街道路侧停车实行了电子收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时间段和区域划分不同的收费标准。在高峰时段(700-2100),首小时8元,之后每30分钟加收4元;低峰时段(2100-700),首小时4元,之后每30分钟加收2元。
1、内环内重点区域道路停车场,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环线内其他区域,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室内非内道路停车场按区域和停车场规模实行分类定价。
2、一环路内室外及室内停车场白天7:00-22:00时段,小型车收费标准为1-5元/30分钟;夜间22:00-7:00时段4-5元/次。
3、小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个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4、根据规定,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并且应当明确标注各种车型的收费标准。同时,物业管理部门还要求停车场管理人员在收费时必须开具收费凭证,以便车主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维权。
内环内重点区域道路停车场,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环线内其他区域,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室内非内道路停车场按区域和停车场规模实行分类定价。
内环线内重点区域道路停车场,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环线内其他区域,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
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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