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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工业厂房建筑地下停车场标准)

2024-01-17 16:26:18 系统知识 浏览:36次


地下停车位标准尺寸是多少

1、地下车库车位标准尺寸 根据国家相关停车位标准为:大车停车位宽度不得小于4米,长度在7-10米之间,视车型而定;小车停车位的宽度不得小于2-5米,长度不得小于5米。

上饶玉山县工业地房车位配比

摩托车停车位控制在7~6平方米/车位;自行车停车位控制在5~8平方米/车位。小区停车位的配比应该: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25%,地面停车不得占用小区公共绿地。

而在一些郊区或工业区,车位配比可能会更高,因为这些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更加充足。车位配比的计算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将停车位的数量除以住宅或商业单位的数量即可。

目前没有标准,大概是工业用地的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设立一个停车位。目前国家标准都针对民用建筑,如果你的地块用地属性是M即工业用地,则停车数量主要是依据工艺流程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车位配比的标准在1: 0.4到1: 0.8之间。小区车位配比实际上主要是指小区内住宅总数量与小区内安排停车位总数的比值。有的小区一户一车位,最少的小区三户一车位。

地下停车场多少平米需消防验收?

1、二)地下空间(商、市场及汽车库除外)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倍。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

2、法律主观: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需要二次消防验收。其中,建筑面积超过300平米以上需要备案,娱乐场所、超过500平米或者老幼场所1000平米以上以及其他1500平米以上需要现场验收。

3、平米以上需要消防验收。根据场所的不同,需要安装消防器械的建筑面积大小也有所差异,300米以上的娱乐场所需安装自动喷淋装置以及自动报警装置,而对于单栋建筑来说,超过1500平米需要安装自动喷淋装置以及自动报警装置。

4、高层的裙房最大防火面积不应大于2500㎡!参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第39页第1条的规定 按照《汽车库防火规范》去算,地下车库的分区面积是2000㎡,安装自喷淋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可翻倍成4000㎡。

5、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工厂停车场面积有多大

二,停车场:不小于200㎡。三,修理车间(含相应设备):不小于800㎡。以上都是一类汽修企业关于经营场地的面积要求。总面积要1000㎡以上。

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停车位建筑面积为(30~40)m2/标准车停车位,机械式停车库停车位建筑面积为(15~25)m2/标准车停车位。

标准停车位面积大约为16平方米,在建筑技术规则中,对室内停车位的法定尺寸标准是:对于车身小于6米,车宽小于8米的情况,两车之间距离大于半米。

根据占地面积,标准不一。/根据查询相关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一般地工业用地的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设立一个停车位。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通常车位按小轿车停放进行设计,车位本身占地要求为:净宽不小于4米、净深不小于3米,标准停车位面积大约为16平方米。

一个停车位的标准尺寸为**5米宽**,**3米长**。2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大概需要**106平方米**的面积。(2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大概需要106平方米的面积)。

厂房回车场设置要求标准

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还不应小于18m×18m。同时道路尽头设置回车场时,回车场面积应根据汽车最小转弯半径和路面宽度确定,消防道路最小转弯半径6m(内径)能满足消防车的最小转弯要求。

供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0.10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0m×1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0m×10m 。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小于4米,同时消防车道的净高度不得低于4米,同时消防车道不允许停放车辆,以免发生火灾时阻碍消防车进入,影响救援。

消防车道设计要求 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上海市厂房非机动车配置要求

1、设定停车比例:根据规定或开发商要求,确定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比例,每平方米建筑分配面积的非机动车停车位。

2、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3、法律主观:非机动车不可以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靠或者停放,在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位置和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点停放,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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