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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云南省安宁市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4-05-21 11:42:25 智慧常识 浏览:31次


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

该局规定小区停车费标准如下:根据法律快车查询得知,物价局规定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停车场收费标准

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采取计时收费的路内停车泊车机动车停放服务,划分三个不同收费标准类区,停放时间40分钟内免费,超过4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三个收费类区,当日18时(不含)至次日7时30分(含)区间时段免费。

长期停车区:小型车19座以下(含):封顶价格100元/天 大型车19座以上 :封顶价格200元/天 同时取消首都机场停车楼每24小时首次进入额外免费停车16分钟的政策。

贵阳市路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环路内室外及室内停车场白天7:00-22:00时段,小型车收费标准为1-5元/30分钟;夜间22:00-7:00时段4-5元/次。

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1、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2、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3、该局规定小区停车费标准如下:根据法律快车查询得知,物价局规定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4、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其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中小型车辆每半小时收取1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20元,晚上收费最高5元。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是中小型车辆的两倍。

5、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停车费收取标准是:(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点到次日7点改为19点到次日7点,延长2小时;(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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