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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楼顶停车场收费标准业主停车费收取的规定

2024-06-09 2:06:54 系统知识 浏览:33次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居民楼楼顶停车场收费标准业主停车费收取的规定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2、小区内停车收费规定如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3、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4、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举例:某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的新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

长沙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标准

1、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2、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需迅速开展住宅小区、楼院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若在检查中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应予以制止,并组织进行清理。对那些不听制止、拒绝清理的违规行为,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进行报告。

3、平方米以下的按照5辆每户,120至140平方米的按照0.8辆每户,140至160平方米的按照0.5辆每户,16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0.2辆每户;停车区域应分开布置,棚内充电装置(充电插座)不得低于电动自行车数量的50%。

4、充分认识电动车的火灾危险。近年来,我县电动车数量持续增长,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出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现象。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5、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小区停车过夜收费标准

该局规定小区停车费标准如下:根据法律快车查询得知,物价局规定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一般临时停靠车辆,不超过一个小时的不收费。超过一小时的,每小时费用为10元至30元。连续超过24个小时的,费用也不会超过150元。如果是小区业主车辆的,不应当收取停车费用。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每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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