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所购买的楼栋“电梯可以通地下停车场”,那么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违约,业主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主张违约责任。
1、如果手上积蓄较多的,建议买一个地下车位。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性住房,有地下车库的房子会方便很多,也能更好的出手。如果于小区人的人比较多,还是建议购买的,不买真的没有停的地方。如果生活在小城镇,骑个电动车就可以在城里跑几趟,并且停车比较方便的,建议不用购买地下车位。
2、万一个车位有必要买。因为6万一个车位相对性于租车位而言不但经济发展且还可以给汽车产生更加可靠的维护。在资金情况容许的情形下,6万买一个车位比租划得来。
3、对于是否购买6万一个的车位,这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对于那些经济条件允许,且住房为自住或投资型的车主,拥有地下车位可以提升生活便利性,便于车辆停放,且车位的价格可能随着时间增值,从长远投资角度看,可能是划算的。尤其在人口密集的小区,车位短缺的问题可能更为突出,购买显得更有必要。
4、买6万的车位是很有必要的,因为6万的车位不仅经济实惠,而且相对于租赁车位来说,还能给车辆带来更安全的保障。如果经济情况允许,花10万元买一个车位,比租用更划算。购买车位可以给车辆更多的保障。露天停放的车辆会面临风吹雨淋、日晒、刮花等风险。
按正常流程的话车库验收不合格是会影响收房的,如果地下车库和上面的房子属于一个主体的话,那就没有达到房子的交付标准,需要开发商进行整改,即使上面的房子可以投入使用也是不能交付的。由于车库验收不合格导致交付延期的,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好像没有,要看整体是否符合建筑质量标准。以下内容来自房天下。商品房交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这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合同里面有没有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和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的房屋实测报告,如果约定了,而开发商无法提供证明和报告,你就可以拒绝交房,而且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违约金的赔偿。
开发商未竣工验收备案交房,不合法;未竣工验收备案物业入驻,合法。
如果开发商不能够提供以上材料,那么购房者是可以拒绝交房的。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由开发商来承担;第二就是一定要认真的检查房屋的质量是否有问题。比如说检查房屋里面有没有渗水的,地面有没有开裂的情况。
首先,对于具有独立产权证书的经营性停车场内的停车位,此类停车场通常是经由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核准建设,因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有着清晰的界定,相应的收益也应由产权所有人和停车场管理者共同分享。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
小区地下停车场归谁所有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在实践中,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则归业主所有。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地下停车场,有产权证书,同时还能满足小区全体业主需求的车位是开发商的。反之,就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可以通过出售或出租的方式将产权转出。但要注意,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没有证书,所以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商品房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归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公摊部分,而且业主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也明确说明了地下室停车场面积不包含在公摊面积之内,这样的停车场就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有权利对停车位进行出售,或者把停车位出租出去,不属于业主,业主只能选择购买或者出租。
地下车库停车位产权归属的探讨:首先,对于经过面积分摊的情况,停车位的使用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业主们共同享有使用权,并需按比例承担维修和管理费用。这表明,停车位并非个人所有,而是共享的资源。然而,如果房产证中并未包含地下停车场的分摊面积,所有权则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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